7月26日上午,县委统战部、县工商联召开全体机关干部会议,专题传达学习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围绕《意见》精神落实进行了学习交流,安排部署宣传贯彻落实工作。
会议原文学习了《意见》,并对《意见》出台的背景、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。
会议要求,工商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,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民营企业成果,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。一是要加强学习宣传,深刻认识《意见》的重大意义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意见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,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,形式多样开展好学习宣传工作,把《意见》精神领会好、把发展方向把握好、把务实举措落实好;二要牢记责任担当,认真落实《意见》的部署要求。切实把《意见》落实到具体行动上、体现在工作成效中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,重视加强民营经济人士队伍建设,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,引导企业家稳预期、强信心,共同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;三要发挥职能作用,以实际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持续强化思想引领、优化营商环境,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,引导民营企业家发挥自身优势,承担社会责任,为修武发展贡献民营经济力量。